【就业信息】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启事
发布时间:2017/03/07 00:00:00来源: 浏览次数:

因我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硕士点申报的需要,急需高层次人才加盟,特发布如下招聘启事:

1、招聘对象

诉讼法(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方向)、国际法、行政管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逻辑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等二级学科博士毕业生。

2、具体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第一学历为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本科、硕士和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年龄在35岁以下。业绩突出或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的,经学校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较好,善于团结合作,具有优良的团队精神。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3、待遇

(1)引进费29万元(住房补贴24万元,分8年支付,可一次性借出;科研启动费5万元)。

(2)根据本人科研业绩情况,经学校科技处认定后,对来校前主持或参与、来校后结题的科研项目进校经费享受本校教师同等标准配套,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享受本校教师同等标准奖励。

(3)享受副教授基本档岗位津贴,已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者享受教授基本档岗位津贴,享受年限按学校岗位津贴管理办法执行。

(4)不符合上述人才引进基本条件的博士,可作为专业教师引进,不享受购房补贴和前3年的论文奖励,但提供科研启动费。

(5)对于特别优秀的新引进人才,可适当提高待遇,具体待遇由人事处提出,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务会审定。

(6)学校不安排配偶工作。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可通过招聘考试按人事代理形式进行安排。

4、服务年限

引进人才服务年限为8年。

5、引进程序

(1)应聘者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论文、著作等资料,由学校人事处进行核查。

(2)以学术报告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专家评议组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评议。

(3)根据专家评议组的评议意见报请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拟引进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5)人事处负责办理引进人员的接收、调入、聘用等手续。

6、联系人

除可以向我校人事处投递应聘材料外,还可直接向我院投递应聘材料。咨询电话:0730-8640421。邮箱:125268495@QQ.com。联系人:陈院长。

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

2017年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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