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2016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博士研究生参军入伍简章
发布时间:2015/12/18 00:00:00来源: 浏览次数: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组建于1977年11月,是一所系统任职教育院校,编制等级为正军级,是全军院校教学优秀单位、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全军研究生培养单位重点建设院校。学院由南京院本部和上海校区两部分组成,占地面积共1500余亩。院本部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市,位于市区主干道中山北路两侧,院内主体建筑雕梁画栋、古朴浑厚;上海校区地处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市,位于五角场地区,毗邻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著名高校,具有良好的人文地理环境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学院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军队政治工作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16个硕士点(6个一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军事历史、新闻学和军队政治工作学等5个本科专业。其中,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军队政治工作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军队政治工作学等3个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点,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和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培育)学科。

南京政治学院历来重视引进优秀人才,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了进一步提高办学实力,更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满足学院学科发展和人才建设需要,现面向全国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参军入伍。

一、工作岗位

工作岗位为一线教学科研岗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称。

二、主要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合格,思想道德纯洁,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顾全大局的意识,志愿献身军队院校教育事业,入伍态度端正,符合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2.学业条件: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具体专业详见计划表),必须在2016年6月底前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重点接收第一学历为高校全日制本科(本二批次以上录取),最终学历与第一学历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优先接收高校保送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国外访学半年以上者等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均不接收。

3.性别及年龄要求:原则上仅限男性,年龄不超过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1岁。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身高在1.62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3,肝功能化验正常,等等。

5.能力要求: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学识渊博,外语水平高,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学院有关专业基础课程及专业课教学工作,成为本专业及相关学科领域教学科研骨干的潜力。

6.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8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三、接收入伍计划

(详见下表)

2016年接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研究生计划表

专业(研究方向)

岗位

名称

基本要求

备注

哲学

教学

科研

岗位

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

总体接收10名(具体以上级审批为准)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

法学(法学理论、国际法、军事法等)

政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社会学

历史学

心理学

新闻传播学

四、基本待遇

在首次确定军衔(文职级别)、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职务等级(专业技术等级)确定为正营职(技术十级),军衔(级别)确定为少校(文职6级),任命为讲师。在普通高校学习时间按照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本人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起算。同时还享受相应职级的工资以及休假、探亲、疗养、保险、家属随军、子女教育等福利。

四、接收入伍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2016年1月30日前,将个人材料邮寄至我部报名,或发至邮箱:njzygbc@163.com。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个人简历(格式不限,但应包括政治面貌、家庭情况,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

(2)已获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正式发表的专业论文和其他代表性科研成果材料及目录的复印件;

(4)教务部门出具的最新的课程成绩单(盖章);

(5)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工作设想,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

2.条件初审。对有志于我院从事国防教育事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毕业生。

3.试讲考核和身体心理检测。2016年3月上旬,我院组织初审合格的毕业生试讲考核和身体心理检测。试讲内容为毕业生所学专业的相关内容,主要考察毕业生的形象气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逻辑思维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设计及担任教员应具备的其他必备素质。身体心理检测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4.德才表现考察。我院将于2016年3月中旬派出考核组,到毕业生所在高校对通过试讲考核的毕业生进行德才表现考察。

5.接收录取。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组织接收录取工作,并办理参军入伍等手续。

五、联系方式

1.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305号南京政治学院政治部干部处

2.邮 编:210003

3.联系人:邵老师、李老师

4.联系电话:025-80815339/80815499,13913906268

5.邮 箱:njzygbc@163.com

南京政治学院政治部干部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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